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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庖丁解牛刀】家事篇-結婚重要小知識(一)


  繼上一篇為大家分析訂婚,今天就來帶大家了解結婚的相關規定。首先大家一定要注意,我國已經從「儀式婚」變更成「登記婚」,也就是說辦完婚禮並不代表兩人已經合法結婚,而是必須雙方親自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,在法律上才算正式成為夫妻喔!所以對於現在的準新人來說,最好在婚禮前先登記結婚,才不會婚禮辦完人就開跑,可就很尷尬了呢!

  再來就是法律對於結婚的限制,下面來簡單說明:

1. 年齡: 男18歲以上,女16歲以上。未滿20歲還需要父母的同意。【總不能兩個小屁孩隨便就能結婚

吧】

2. 手續: 到戶政機關白紙黑字寫清楚,而且要有2個以上的證人作證。

3. 禁止事項:

(1)不能已經有老公/老婆【一夫多妻/一妻多夫】

(2)雙方不能有監護關係

4. 近親結婚?

優生學及傳統的倫理觀念,當然是禁止的,至於怎樣算是法律的近親,請參考下列規定以及

(1)直系血親跟姻親【爸爸跟女兒;公公跟媳婦】

(2)旁系血親6等親以內【但因為收養而成立關係的,旁系血親4等及6等親,輩分一樣仍可以結婚。】

(3)旁系姻親5等親以內,輩分不一樣的。

(4)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因為直系關係在傳統上來說,關係更加緊密,所以就算媳婦跟兒子離婚,公

公還是不能跟媳婦結婚;養父跟養女終止收養,兩人依舊不能成為夫妻。

5. 最後就是【喝醉酒、被下藥等精神錯亂】或【被欺騙、威脅】等情況下的結婚,只要在清醒後6個月內,也都可以去法院請求撤銷掉結婚喔!

  法律對於結婚這件事其實並沒有太多的限制,但大家最好還是要好好考慮自己的終身大事,只要找到對的人,就能在未來的日子,包你吃、包你睡、包你欠錢都不累喔!

圖片原址:https://www.cw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id=508411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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